濮财办会[2009]5号
濮阳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和登记(年检)的通知
市直及中央、省属驻濮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管理的规定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以及省财政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会计人员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定期登记(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2、企业会计人员培训内容: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
3、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内容:(1)农村会计基础知识;(2)村民委员会会计;(3)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
二、培训对象和范围
市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各县(区)负责培训本辖区内的会计人员。
三、培训方式及地点
实行面授和网上学习的方式。参加面授的人员(除中原油田)到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濮阳分校报名;中原油田的会计人员到油田资产处综合科报名;没有时间参加面授的人员到市财政局会计科(301房间)购买上网学习卡。
四、培训时间:
每年的下半年。
五、培训费用
每人60元,下岗职工持下岗证培训费可优惠30%;资料费按定价收取。
六、其它事项
1、培训部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对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其办班资格。
2、各部门、各单位应鼓励支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
3、培训部门在组织培训前,须将培训计划(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等)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4、为保证培训质量,市财政局将对各培训部门的培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各培训部门在培训结束后,应将考试试卷交财政局会计科备查。
5、为规范继续教育培训秩序,各部门、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当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以前年度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应尽快补续以前年度规定的课时。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年检)
1、登记对象:持有濮阳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包括中原油田),发证(或前一次登记)后满两年。
2、登记条件:完成当年及前几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3、登记时间:每年的8月至12月。
4、登记的程序和方法: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定期登记表》、单位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携会计证、《会计从业资格定期登记表》到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定期登记。
八、培训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根据培训时间,对本系统、本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合理安排,积极组织参加培训并保证学习时间。每期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测试。凡参加培训并测试合格的人员,由承办单位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记录”相关栏目内填写培训内容,然后经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确认加盖“濮阳市财政局继续教育专用章”,并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合格人员信息,以标准表报会计科。凡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依照财政部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两年一次登记时不予登记。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会计 教育 通知
濮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6日印发